应流股份(603308)_公司公告_应流股份: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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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三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释 义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应流股份、发行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预案、本预案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可转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董事会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

注:本预案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发行证券方式:应流股份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和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 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八)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1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票面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内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

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利息;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4)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变更本次可转债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对变更、解聘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7)当可转债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8)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除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5)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10)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11)公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2)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担保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

(5)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115,000.0055,000.00
2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64,000.005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5,000.0045,000.00
合计224,000.0015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十二)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公司将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双方将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9,130,230.79254,634,437.40463,409,460.81
应收票据19,693,527.7067,674,486.4059,825,453.53
应收账款1,082,697,993.59974,817,812.56927,404,691.60
应收款项融资20,102,087.6532,456,364.8118,458,000.00
预付款项28,767,430.1630,820,983.6259,184,880.26
其他应收款46,350,756.5412,917,758.3613,346,960.03
存货2,088,146,299.231,857,229,603.531,430,546,811.26
持有待售资产--807,322,819.91
其他流动资产157,360,172.1889,211,635.16101,872,111.96
流动资产合计3,742,248,497.843,319,763,081.843,881,371,189.3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48,331,137.46146,529,389.98150,815,374.42
长期股权投资6,215,179.066,216,621.816,284,006.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664,857.8135,366,462.4536,480,320.70
固定资产4,085,964,022.843,284,104,163.913,152,206,791.13
在建工程1,388,611,185.231,558,302,764.131,405,497,993.52
使用权资产16,869,701.2322,055,308.8125,837,627.34
无形资产707,613,458.25707,079,637.34662,278,950.14
开发支出373,995,234.73368,254,949.88371,132,126.74
长期待摊费用29,451,326.6130,241,084.8322,309,649.96
递延所得税资产207,913,797.60189,581,948.35185,234,549.46
其他非流动资产807,322,819.91807,322,819.91-
非流动资产合计7,809,952,720.737,155,055,151.406,018,077,389.75
资产总计11,552,201,218.5710,474,818,233.249,899,448,579.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49,850,188.261,306,160,663.961,754,039,453.96
应付票据220,890,000.00120,848,166.00132,705,000.00
应付账款799,777,671.89668,422,892.83629,552,189.25
预收款项3,272,855.46240,418.003,121,378.53
合同负债182,005,960.2583,562,427.1356,918,890.05
应付职工薪酬89,581,526.5088,351,408.8982,812,520.00
应交税费20,781,253.2318,854,464.4444,632,159.61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其他应付款13,740,762.8415,107,577.4638,388,210.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0,426,934.66466,990,809.44200,524,099.63
其他流动负债3,161,471.344,209,754.772,460,554.09
流动负债合计3,483,488,624.432,772,748,582.922,945,154,455.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235,066,164.392,008,292,053.381,341,241,187.59
租赁负债11,920,319.2616,177,921.3419,684,710.78
长期应付款462,263,222.47390,600,613.75411,944,916.67
递延收益274,852,612.07333,249,735.88390,284,286.24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88,341.3018,155,515.0222,690,852.89
非流动负债合计3,001,190,659.492,766,475,839.372,185,845,954.17
负债合计6,484,679,283.925,539,224,422.295,131,000,410.15
股东权益:
股本679,036,441.00683,146,921.00683,146,921.00
资本公积1,888,350,296.571,936,240,157.291,936,240,157.29
减:库存股-9,999,222.01-
其他综合收益22,383,749.8629,339,151.9518,346,140.12
专项储备55,682,428.8347,609,445.6039,753,082.49
盈余公积161,528,330.66148,342,167.89133,373,257.56
未分配利润1,819,972,382.831,628,262,142.901,460,884,946.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626,953,629.754,462,940,764.624,271,744,505.29
少数股东权益440,568,304.90472,653,046.33496,703,663.67
股东权益合计5,067,521,934.654,935,593,810.954,768,448,168.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552,201,218.5710,474,818,233.249,899,448,579.11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9,284,819.0676,688,072.75147,327,178.00
应收票据6,746,942.0430,219,802.8021,489,055.10
应收账款520,818,468.94555,827,373.66597,648,784.58
应收款项融资9,472,065.2519,655,620.731,558,000.00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预付款项5,411,074.992,157,417.374,011,286.54
其他应收款2,190,883,260.182,096,190,425.351,459,304,938.28
存货289,310,016.34300,541,569.24337,744,096.67
其他流动资产52,564,461.4028,417,889.9963,315,103.00
流动资产合计3,174,491,108.203,109,698,171.892,632,398,442.1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013,319,001.991,998,319,001.991,998,319,001.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664,857.8135,366,462.4536,480,320.70
固定资产362,468,312.76362,189,266.21376,666,741.21
在建工程198,273,899.5496,922,057.9011,111,481.47
无形资产88,729,956.5091,134,898.2591,879,088.38
递延所得税资产3,980,745.824,562,080.175,013,597.81
非流动资产合计2,704,436,774.422,588,493,766.972,519,470,231.56
资产总计5,878,927,882.625,698,191,938.865,151,868,673.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30,349,937.50609,043,858.36523,558,738.87
应付票据295,900,000.00382,000,000.00209,400,000.00
应付账款239,901,574.61241,440,487.77247,428,888.08
预收款项-140,418.00-
合同负债44,757,607.7536,103,596.3917,665,308.35
应付职工薪酬19,465,163.3719,501,664.3417,839,661.44
应交税费9,056,407.606,423,576.9536,395,221.40
其他应付款49,566,352.7255,622,628.17250,071,214.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3,229,176.40118,230,938.1922,024,841.67
其他流动负债13,780.30161,486.3291,987.96
流动负债合计1,642,240,000.251,468,668,654.491,324,475,862.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54,108,087.83558,184,391.11172,693,531.25
递延收益--902,059.72
递延所得税负债11,481,402.3711,979,202.5613,468,991.31
非流动负债合计565,589,490.20570,163,593.67187,064,582.28
负债合计2,207,829,490.452,038,832,248.161,511,540,444.68
股东权益: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股本679,036,441.00683,146,921.00683,146,921.00
资本公积1,938,876,486.621,986,766,347.341,986,766,347.34
减:库存股-9,999,222.01-
其他综合收益21,985,129.1420,031,493.0820,978,272.60
专项储备13,626,720.5912,217,791.2411,012,426.37
盈余公积152,780,415.41139,594,252.64124,625,342.31
未分配利润864,793,199.41827,602,107.41813,798,919.43
股东权益合计3,671,098,392.173,659,359,690.703,640,328,229.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878,927,882.625,698,191,938.865,151,868,673.7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2,513,461,464.222,411,934,403.592,197,702,313.26
减:营业成本1,652,803,901.321,539,607,461.681,390,676,123.96
税金及附加42,483,300.0742,726,792.8942,896,690.61
销售费用36,184,849.5133,533,574.7735,608,438.87
管理费用197,932,264.15192,310,675.74184,458,574.36
研发费用304,884,687.20293,264,421.19254,951,318.47
财务费用125,898,235.02106,837,002.55111,562,122.16
其中:利息费用135,931,610.60122,572,184.16137,903,850.78
利息收入4,648,244.065,296,169.396,500,731.38
加:其他收益112,384,384.9394,837,372.94104,204,767.42
投资收益2,402,583.091,547,845.93-1,887,699.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42.75-67,384.53-1,216,290.5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414,339.99-14,311,156.51100,827.3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09,599.0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150.87-441,829.75113,061,357.88
二、营业利润251,526,105.04285,286,707.38393,028,298.04
加:营业外收入136,680.72128,511.461,141,464.29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3,546,341.82558,666.16164,730.17
三、利润总额248,116,443.94284,856,552.68394,005,032.16
减:所得税费用-5,430,663.726,432,364.565,506,687.41
四、净利润253,547,107.66278,424,188.12388,498,344.7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3,547,107.66278,424,188.12388,498,344.7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6,380,775.62303,263,111.42401,674,992.1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2,833,667.96-24,838,923.30-13,176,647.3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955,402.0910,993,011.837,140,016.24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955,402.0910,993,011.837,140,016.2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46,591,705.57289,417,199.95395,638,360.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79,425,373.53314,256,123.25408,815,008.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2,833,667.96-24,838,923.30-13,176,647.3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420.440.59
(二)稀释每股收益0.420.440.59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2,396,117,098.422,434,468,071.262,365,237,268.48
减:营业成本2,050,811,267.852,089,076,040.272,019,123,492.88
税金及附加9,954,930.216,426,169.265,881,536.61
销售费用25,920,865.3622,309,784.9421,915,825.02
管理费用43,530,956.7035,718,471.3937,030,766.51
研发费用96,094,437.8295,081,780.9188,980,546.90
财务费用43,444,194.9736,866,541.4925,768,216.98
其中:利息费用51,700,743.4047,005,508.6449,367,856.30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利息收入3,063,733.693,419,608.882,311,949.08
加:其他收益3,299,015.682,400,677.442,839,332.79
投资收益12,977,259.8311,105,661.869,498,630.1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82,497.232,105,207.27-876,264.0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2,186.53270,725,945.49
二、营业利润146,519,218.25164,933,016.10448,724,527.97
加:营业外收入550.004,002.82-
减:营业外支出627,064.1628,552.0020,003.79
三、利润总额145,892,704.09164,908,466.92448,704,524.18
减:所得税费用14,031,076.4015,219,363.5954,675,557.72
四、净利润131,861,627.69149,689,103.33394,028,966.4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1,861,627.69149,689,103.33394,028,966.4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53,636.06-946,779.521,140,010.85
六、综合收益总额133,815,263.75148,742,323.81395,168,977.31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31,889,084.361,920,821,623.321,591,221,628.80
收到的税费返还104,412,668.25177,635,466.61254,346,308.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9,067,087.97286,548,708.18681,039,779.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05,368,840.582,385,005,798.112,526,607,717.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18,557,413.581,128,883,545.081,113,284,195.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98,568,647.33604,519,113.57565,152,652.80
支付的各项税费86,580,368.56169,791,893.99238,469,460.51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2,391,034.74247,945,194.46632,741,713.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06,097,464.212,151,139,747.102,549,648,022.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271,376.37233,866,051.01-23,040,305.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404,155.142,124,219.261,465,546.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993,858.861,317,009.607,353,740.7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510,000.0015,000,000.00939,530,87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908,014.0018,441,228.86948,350,158.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591,836,398.35533,322,329.89757,922,569.93
投资支付的现金--2,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0,000,000.00102,950,179.823,292,329.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1,836,398.35636,272,509.71763,714,899.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9,928,384.35-617,831,280.85184,635,259.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955,589,322.373,379,842,483.383,268,145,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72,000,000.0011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27,589,322.373,497,842,483.383,268,14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381,213,099.682,917,647,115.443,147,6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8,657,379.34264,698,990.87201,321,055.36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3,789,484.1586,103,185.3177,537,170.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43,659,963.173,268,449,291.623,426,508,225.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3,929,359.20229,393,191.76-158,363,225.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948,651.2222,171,918.219,399,550.37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676,300.00-132,400,119.8712,631,278.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1,813,061.25314,213,181.12301,581,902.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1,136,761.25181,813,061.25314,213,181.1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96,634,192.932,290,820,154.582,150,104,756.35
收到的税费返还74,453,928.00104,669,433.02122,987,896.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7,776,319.22140,151,172.11306,441,745.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18,864,440.152,535,640,759.712,579,534,398.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91,231,452.671,782,942,865.882,323,989,833.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5,029,322.4694,220,735.0394,298,726.49
支付的各项税费23,692,240.5054,566,171.0922,390,624.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1,638,613.28916,157,841.60467,221,062.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91,591,628.912,847,887,613.602,907,900,246.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27,188.76-312,246,853.89-328,365,847.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2,977,259.812,124,219.261,465,546.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0,233,521.6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5,020,87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77,259.8122,357,740.88766,486,417.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23,838,721.48125,375,180.07139,558,017.7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5,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26,210.243,292,329.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8,838,721.48126,901,390.31142,850,347.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861,461.67-104,543,649.43623,636,070.56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62,260,301.001,781,000,000.001,58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6,275,000.0015,565,302.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48,535,301.001,796,565,302.801,58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94,700,000.001,229,800,000.001,875,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6,320,337.63169,839,610.45118,463,204.0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001,118.719,999,222.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73,021,456.341,409,638,832.461,993,963,204.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513,844.66386,926,470.34-408,963,204.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248,275.642,973,280.762,289,684.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826,530.13-26,890,752.22-111,403,296.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618,222.6781,508,974.89192,912,271.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791,692.5454,618,222.6781,508,974.89

(二)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纳入合并报表时间报告期内取得子公司的方式
安徽应流海源复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新设
安徽聚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新设
六安金安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新设

2、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子公司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1.071.201.32
速动比率(倍)0.470.530.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7.55%35.78%29.34%
资产负债率(合并)56.13%52.88%51.83%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442.542.39
存货周转率(次)0.840.941.0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50.34-0.0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5-0.190.0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8,015.0567,917.0275,379.60
利息保障倍数(倍)2.833.323.86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6、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支出+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公司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的政策要求,同时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可比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调整,同时调整了可比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明细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3%6.95%9.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2%6.42%6.59%
每股收益(元/股)0.420.44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0.410.40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9,913.022.59%25,463.442.43%46,340.954.68%
应收票据1,969.350.17%6,767.450.65%5,982.550.60%
应收账款108,269.809.37%97,481.789.31%92,740.479.37%
应收账款融资2,010.210.17%3,245.640.31%1,845.800.19%
预付款项2,876.740.25%3,082.100.29%5,918.490.60%
其他应收款4,635.080.40%1,291.780.12%1,334.700.13%
存货208,814.6318.08%185,722.9617.73%143,054.6814.45%
持有待售资产----80,732.288.16%
其他流动资产15,736.021.36%8,921.160.85%10,187.211.03%
流动资产合计374,224.8532.39%331,976.3131.69%388,137.1239.21%
长期应收款14,833.111.28%14,652.941.40%15,081.541.52%
长期股权投资621.520.05%621.660.06%628.400.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66.490.33%3,536.650.34%3,648.030.37%
固定资产408,596.4035.37%328,410.4231.35%315,220.6831.84%
在建工程138,861.1212.02%155,830.2814.88%140,549.8014.20%
使用权资产1,686.970.15%2,205.530.21%2,583.760.26%
无形资产70,761.356.13%70,707.966.75%66,227.906.69%
开发支出37,399.523.24%36,825.493.52%37,113.213.75%
长期待摊费用2,945.130.25%3,024.110.29%2,230.960.23%
递延所得税资产20,791.381.80%18,958.191.81%18,523.451.87%
其他非流动资产80,732.286.99%80,732.287.71%--
非流动资产合计780,995.2767.61%715,505.5268.31%601,807.7460.79%
资产总计1,155,220.12100.00%1,047,481.82100.00%989,944.8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989,944.86万元、1,047,481.82万元和1,155,220.12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产总额呈整体上升趋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21%、31.69%和32.39%,主要为货币资金、存货和应收账款;公司非流动资产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79%、68.31%和67.61%,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对航空产业园项目、退城进园新厂区项目及空港产业园项目等多个建设项目的持续投入,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保持较大规模,导致公司非流动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占较高比例。

2、负债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14,985.0217.73%130,616.0723.58%175,403.9534.19%
应付票据22,089.003.41%12,084.822.18%13,270.502.59%
应付账款79,977.7712.33%66,842.2912.07%62,955.2212.27%
预收款项327.290.05%24.040.00%312.140.06%
合同负债18,200.602.81%8,356.241.51%5,691.891.11%
应付职工薪酬8,958.151.38%8,835.141.60%8,281.251.61%
应交税费2,078.130.32%1,885.450.34%4,463.220.87%
其他应付款1,374.080.21%1,510.760.27%3,838.820.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042.6915.43%46,699.088.43%20,052.413.91%
其他流动负债316.150.05%420.980.08%246.060.05%
流动负债合计348,348.8653.72%277,274.8650.06%294,515.4557.40%
长期借款223,506.6234.47%200,829.2136.26%134,124.1226.14%
租赁负债1,192.030.18%1,617.790.29%1,968.470.38%
长期应付款46,226.327.13%39,060.067.05%41,194.498.03%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递延收益27,485.264.24%33,324.976.02%39,028.437.61%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8.830.26%1,815.550.33%2,225.580.43%
非流动负债合计300,119.0746.28%276,647.5849.94%218,541.0942.60%
负债合计648,467.93100.00%553,922.44100.00%513,056.5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13,056.53万元、553,922.44万元与648,467.93万元,主要系随着报告期内公司新建项目增加,公司除依靠经营利润的积累用于项目建设外,亦主要通过对外借款用于项目厂房建设和设备购置,使得债务融资规模较大。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公司流动负债占当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40%、50.06%和53.72%,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公司非流动负债占当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60%、49.94%和46.28%,主要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

(五)偿债及运营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数)1.071.201.32
速动比率(倍数)0.470.530.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7.55%35.78%29.34%
资产负债率(合并)56.13%52.88%51.83%
指标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8,015.0567,917.0275,379.60
利息保障倍数(倍数)2.833.323.86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2、1.20和1.07,速动比率分别为0.83、

0.53和0.47,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83%、52.88%和56.13%。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基本稳定,具备较为稳定的偿债能力。

(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均高于当期利息支出,利息保障倍数均为1倍以上,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相对较好。

2、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次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存货周转率0.840.941.03
应收账款周转率2.442.542.39

最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及存货周转情况相对良好。

(六)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具体的盈利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251,346.15241,193.44219,770.23
营业利润25,152.6128,528.6739,302.83
利润总额24,811.6428,485.6639,400.50
净利润25,354.7127,842.4238,849.8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9,770.23万元、241,193.44万元和251,346.15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8,849.83万元、27,842.42万元和25,354.71万元。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22年度下降较多,主要系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减少所致。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叶片机匣加工涂层项目115,000.0055,000.00
2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64,000.005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5,000.0045,000.00
合计224,000.0015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盈利且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股利分配形式、优先顺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每年进行利润分配,尤其是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20%;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为实现公司未来投资计划以及应对外部融资环境。

(四)公司现阶段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应考虑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现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该阶段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五)公司实行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不时提出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后可提出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调整公司现金分配政策,该等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配政策的调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及程序

(1)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负责制定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配政策、方案、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可以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应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审议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调整公司现金分配政策相关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同意人数不少于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并且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通过该等决议后,应交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应经参与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方案、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程序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关于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所涉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重视监事会的意见,根据章程的规定制定分配方案;董事会应在专项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负责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董事会审议与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配方案、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同意人数不少于全体独立董事的三分之二,并且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通过该等决议后,应交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七)未按规定实施股利分配或股利政策调整的安排

公司当年盈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利润分配情况

(1)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20,917,005.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10,48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

派发现金股利81,484,372.9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外,公司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为9,997,161.63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因此,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91,481,534.55元。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47,532,550.8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外,公司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为41,992,255.58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89,524,806.45元。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022年度12,091.7040,167.5030.10%
2023年度9,148.15(注)30,326.3130.17%
2024年度8,952.48(注)28,638.0831.2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0,192.33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33,043.9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91.37%

注:含股份回购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在扩大现有业务规模的同时,积极投产新项目,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变,公司将继续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六、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平衡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在公司盈利且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

(三)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每年进行利润分配,尤其是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还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现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该阶段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20%;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具备每股净资产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为实现公司未来投资计划以及应对外部融资环境。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负责制定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配政策、方案、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后,应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当年盈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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