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
说明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相关议案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以及预案及相关文件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募投项目之一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 | 变更后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及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 |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序号 | 文件名称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1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 公司声明 | 更新了审议程序 |
释义 | 更新了释义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更新预案报告期,由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更新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相应更新财务报表、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财务指标和财务状况分析等 | ||
五、利润分配情况 | 更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
2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调整测算假设条件等 |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更新截至2024年末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 | ||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 更新了审议程序 | ||
3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 先进核能材料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更新项目相关备案及审批情况;更新了部分措辞与表述;相关财务数据更新至2024年度 |
4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 | 第三节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 修改了审议程序 |
第四节 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 | 相关财务数据更新至2024年度 |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 性 |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