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265.838万份
3、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122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21.7171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2月3日-2025年2月2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可行权数量 (万份) |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胡世元 | 董事(离任) | 185.10 | 37.02 | 20% |
陈少琳 | 副总经理(离任) | 54.18 | 10.836 | 20% |
曹耀峰 | 副总经理(离任) | 18.06 | 3.612 | 20% |
崔广三 | 副总经理(离任) | 18.06 | 3.612 | 20%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8人) | 1,053.79 | 210.758 | 20% | |
合计(122人) | 1,329.19 | 265.838 | 20% |
注:1、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董监高换届,胡世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陈少琳女士、曹耀峰先生、崔广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上表已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及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9、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