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5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是蓉珠、董事郝小毅、独立董事宋冰心、陈来鹏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陆鹏、独立董事张方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此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的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此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的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此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的合理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