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证券简称:大参林公告编号:2025-03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柯金龙持有公司股份229,631,8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16%。?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调整资产和融资结构,偿还个人债务,降低股票质押率,股东柯金龙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2,776,9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柯金龙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柯金龙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229,631,849股 |
持股比例 | 20.16%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85,185,129股其他方式取得:144,446,72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柯云峰 | 242,591,847 | 21.3% | 柯康保、柯云峰、柯金龙三人系亲兄弟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柯舟为柯康保之子,邹朝珠为柯康保之配偶,梁小玲为柯云峰之配偶,王春婵为柯金龙之配偶,柯秀容为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之姐。 |
柯金龙 | 229,631,849 | 20.16% | ||
柯康保 | 178,192,742 | 15.65% | ||
柯舟 | 41,011,200 | 3.6% | ||
邹朝珠 | 10,382,045 | 0.91% | ||
梁小玲 | 9,822,243 | 0.86% | ||
柯秀容 | 9,704,736 | 0.85% | ||
王春婵 | 8,032,320 | 0.71% | ||
合计 | 729,368,982 | 64.04%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柯金龙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2,776,957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2%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776,957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6月27日~2025年9月26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
拟减持原因 | 调整资产和融资结构,偿还个人债务,降低股票质押率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柯舟、邹朝珠、梁小玲、王春婵、柯秀容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同时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3)柯舟同时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依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后续可能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