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期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14,754,950.92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8,847,895股,扣除回购股份6,722,25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1,132,125,641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958,948.71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350,958,942.20元)合计为701,917,890.91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100,735,432.53元(含交易费用),2024年度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02,653,323.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7.7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724,845,830.6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66.01%,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02,653,323.44 | 352,741,468.24 | 569,451,039.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14,754,950.92 | 1,166,498,182.43 | 1,035,723,834.9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409,483,672.6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24,845,830.6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38,992,322.7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24,845,830.6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66.0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