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9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6,987,364.9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序号 | 补助公司 | 补助项目 | 金额(元) | 取得时间 | 取得依据 |
1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58,554.29 | 2022年2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2 | 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崇明智慧岛园区财政扶持款 | 442,000.00 | 2022年1月 | 与智慧岛签订的协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 崇府发〔2012〕169号名称 |
3 | 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52,274.68 | 2022年2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4 | 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崇明智慧岛园区财政扶持款 | 1,687,000.00 | 2022年3月 | 与智慧岛签订的协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 崇府发〔2012〕169号名称 |
5 | 上海格尔安全科技 | 崇明智慧岛园 | 484,000.00 | 2022年3月 | 与智慧岛签订的协议《关于加快推进智 |
有限公司 | 区财政扶持款 | 慧岛数据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 崇府发〔2012〕169号名称 | |||
6 | 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崇明智慧岛园区财政扶持款 | 1,784,000.00 | 2022年4月 | 与智慧岛签订的协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 崇府发〔2012〕169号名称 |
7 | 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崇明智慧岛园区财政扶持款 | 508,000.00 | 2022年4月 | 与智慧岛签订的协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 崇府发〔2012〕169号名称 |
8 | 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崇明智慧岛园区财政扶持款 | 1,813,000.00 | 2022年6月 | 与智慧岛签订的协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 崇府发〔2012〕169号名称 |
9 | 北京格尔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4,832.04 | 2022年4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10 | 北京格尔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残疾人岗位补贴 | 1,389.44 | 2022年4月 |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8〕30号)和《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 |
11 | 北京格尔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附加税退税 | 3,899.90 | 2022年4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
12 | 北京格尔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附加税退税 | 13,649.61 | 2022年4月 | 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 |
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 |||||
13 | 北京格尔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附加税退税 | 5,849.83 | 2022年4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
14 | 上海格尔科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44.26 | 2022年2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15 | 上海格尔科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5,147.78 | 2022年2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16 | 上海格尔科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市北园区财政扶持款 | 60,000.00 | 2022年6月 | 《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协议》 |
17 | 郑州信领软件有限公司 | 印花税退税 | 73.85 | 2022年4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
18 | 郑州信领软件有限公司 | 研发费用后补助 | 35,000.00 | 2022年5月 | 《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豫财科〔2017〕166号) |
19 | 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 培训补贴 | 600.00 | 2022年1月 | 《关于调整本市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2)36号) |
20 | 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6,749.26 | 2022年2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21 | 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 培训补贴 | 300.00 | 2022年2月 | 《关于调整本市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2)36 |
号) | ||||
合计 | 6,987,364.94 |
二、 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6,987,364.94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需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