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32 公司简称:格尔软件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格尔软件 | 603232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顾峰 | 邹岩 |
电话 | 021-62327028 | 021-62327028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5号601室 |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5号601室 |
电子信箱 | stock@koal.com | stock@koal.com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648,319,818.93 | 1,624,238,738.80 | 1.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77,514,524.79 | 1,329,185,719.39 | -3.89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77,043,223.57 | 111,687,592.89 | 58.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903,555.60 | -34,904,057.73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799,680.51 | -39,113,201.89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160,820.87 | -54,264,237.8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9 | -5.46 | 增加3.5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5 | 不适用 |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817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 | 持股 | 持有有限 | 质押、标记 |
例(%) | 数量 | 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孔令钢 | 境内自然人 | 12.98 | 30,081,462 | 0 | 无 | 0 |
陆海天 | 境内自然人 | 8.96 | 20,768,795 | 0 | 无 | 0 |
上海格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67 | 20,100,352 | 0 | 无 | 0 |
陈宁生 | 境内自然人 | 4.43 | 10,258,080 | 0 | 无 | 0 |
杨文山 | 境内自然人 | 3.46 | 8,020,985 | 0 | 无 | 0 |
上海展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9 | 7,858,974 | 0 | 无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均衡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93 | 4,462,014 | 0 | 无 | 0 |
马晓娜 | 境内自然人 | 1.17 | 2,718,787 | 0 | 无 | 0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5 | 2,657,214 | 0 | 无 | 0 |
陈廷宇 | 境内自然人 | 0.92 | 2,122,608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孔令钢先生、陆海天先生,二人合计控制公司30.61%的股份。其中,孔令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98%的股份,陆海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96%的股份;同时,二人通过格尔实业间接控制公司8.67%的股份。2011年12月,孔令钢先生与陆海天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在决定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事项时,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若双方无法就该等一致行动事项达成一致,则在最终投票表决、实际作出决定及对外公开时,应以孔令钢先生的意见为准。因此,孔令钢先生与陆海天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