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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11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孔令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全”)及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信”)共享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与公司的关系共享授信额度(万元)担保额度(万元)
1格尔安全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0010,000.00
2格尔安信公司全资子公司2,000.002,000.00
总计12,000.0012,000.00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支持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本次担保对象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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