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7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除下表所示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名称 | 交易区间 | 累计买入数量(股) | 累计卖出数量(股) |
1 | 上海格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1.6.2-2021.6.15 | 0 | 224,960 |
2 | 丁萍 | 2021.1.13-2021.6.18 | 100,300 | 116,880 |
3 | 董明富 | 2021.1.18-2021.4.23 | 12,200 | 14,900 |
4 | 范峰 | 2021.6.8-2021.6.10 | 0 | 40,000 |
5 | 冯琳 | 2021.2.22-2021.3.9 | 2,200 | 0 |
6 | 顾云 | 2021.3.2-2021.6.10 | 33,700 | 17,300 |
7 | 孔庆强 | 2021.3.8 | 6,000 | 0 |
8 | 潘雨笋 | 2021.1.15-2021.7.1 | 4,500 | 3,000 |
9 | 许俊 | 2021.1.21-2021.2.2 | 35,400 | 0 |
10 | 杨弘斐 | 2021.1.11-2021.6.15 | 24,980 | 300 |
11 | 杨文山 | 2021.6.1-2021.6.11 | 0 | 2,317,200 |
12 | 朱晓芸 | 2021.6.1-2021.6.10 | 1,000 | 500 |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