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603232)_公司公告_格尔软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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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履行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格尔软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1号)核准,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更名为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60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77.17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249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8号)核准,格尔软件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20,901,1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0.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4,799,983.90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844,116.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5,955,867.3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根

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6894号)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二年内(含二年)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l、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此事宜己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格尔软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 涛丁旭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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