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监事以及高管全体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编制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编制执行。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对外投资、收购、合同审批权,及办理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具体权限为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总经理在上述审批权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审批权限有效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6日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高管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书;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