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18-026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18年6月1日),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尔软件”)董事兼总经理杨文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6%;公司董事陈宁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3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海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8%;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叶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8%;公司监事任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 年4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18年6月15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后,杨文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股;陈宁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90,000股;周海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叶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任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000股。因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董事兼总经理杨
文山先生、董事陈宁生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海华先生减持本公司股份0股。董事叶枫先生、监事任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总计57000股、23000股。截止2018年9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杨文山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000,000 | 6.5573% | IPO前取得:4,000,000股 |
陈宁生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850,000 | 6.3115% | IPO前取得:3,850,000股 |
周海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00,000 | 0.9836% | IPO前取得:600,000股 |
叶枫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00,000 | 0.9836% | IPO前取得:600,000股 |
任伟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50,000 | 0.5738% | IPO前取得:35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 | 当前持股比例 |
2018年6月15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详见公司2018年6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转增后,杨文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股;陈宁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90,000股;周海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叶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任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000股。因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杨文山先生、陈宁生先生、周海华先生、叶枫先生及任伟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且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股) | (股) | |||||||
叶枫 | 57,000 | 0.0667% | 2018/6/27~2018/6/28 | 集中竞价交易 | 26.24-26.83 | 1,520,736 | 783,000 | 0.9169% |
任伟 | 23,000 | 0.0269% | 2018/7/17~2018/7/19 | 集中竞价交易 | 26.60-28.41 | 647,900 | 467,000 | 0.5468% |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杨文山先生、陈宁生先生、周海华先生、叶枫先生及任伟
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在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