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6 月 30 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上海大酒店三楼宴会厅 A(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144,300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4.1709(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孔令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9,144,200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9,144,200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进行 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9,144,200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9,144,200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5、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9,144,200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案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序 数 (%) 数 (%)号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1,044,200 99.9904 100 0.0096 0 0.0000 资 本及修订< 公司章 程>的议案》3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1,044,200 99.9904 100 0.0096 0 0.0000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暨向全资子公司进 行增资的议案》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1,044,200 99.9904 100 0.0096 0 0.0000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1,044,200 99.9904 100 0.0096 0 0.0000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4、5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1、3、4、5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三、 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厚明、霍雨佳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