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603232)_公司公告_格尔软件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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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软件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3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对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详情如下: 原文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 的关联法人:  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 (三)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第二条 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  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 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  人。  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  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法人  (三)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  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第四条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  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三)、 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母;(四)、(五) 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  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包  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  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然人。  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 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 列事项: 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托经营等); 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第八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转移的事项。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  移的事项。 公司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 公司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 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 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 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与该关 施,任何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当 在股东大会上应当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第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 书面协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 面协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 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 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 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30 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十五条 万元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十五条规定的关联交 规定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关 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第十七条 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 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最 3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但尚未达 0.5%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十五条规定的关联交 到第十五条规定的关联交易,授权公司董事 易,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具体按照公司章程 会决定;具体按照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执 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行。 除上述修订外,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全文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3 日 备查资料: 1、修订后的《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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