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证券简称:日月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为“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根据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根据目前“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223,139,154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68,355.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229,064.00 | 216,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4,000.00 | 64,000.00 |
合计 | 293,064.00 | 280,000.00 |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1、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本次项目实施地点由“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DG01-04-07地块”变更为“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的议案》,增加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作为“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其进行增资,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渔业村博奥工业区WX02-08-42地块。本议案业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4)。
3、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了浙江省象山县临港装备工业园浙(2020)象山县不动产权第0033184号地块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项目结项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分别由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或“主体一”)和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益智能装备”或“主体二”)实施。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投入金额(含自有资金) | 其中: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金额(含自有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之主体一 | 116,000.00 | 61,019.78 | 54,521.23 | 47.00% | 52.60% |
“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之主体二 | 100,000.00 | 74,522.22 | 52,668.55 | 52.67% | 74.52%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3,363.16 | 63,363.16 | 63,363.16 | 100.00% | 100.00% |
合计 | 279,363.16 | 198,905.16 | 170,552.94 | 61.05% | 71.2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约为135,541.9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28,352.22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07,189.78万元。
“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之一由日星铸业实施,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金额61,019.78万元,初步形成了年产4万吨的精加工能力,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之二由日益智能装备实施,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金额74,522.22万元,已建成年产10万吨粗
加工和6万吨精加工的产能规模,项目已开始试生产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日星铸业拟以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日益智能装备增资,用于该主体募投项目实施。截至2025年3月31日,日星铸业向日益智能装备已实际增资80,00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募投项目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额1,525.13万元、尚需支付的合同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21,708.01万元,两项合计23,233.14万元,上述款项后续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方式支付。
三、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原因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生产工序,获取精加工环节利润,快速响应客户“一站式”交付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1、受政策补贴退坡、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波动较大。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1年-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4,757万千瓦、3,763万千瓦、7,566万千瓦、7,982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增速分别为-33.63%、-20.90%、101.06%、5.50%,新增装机容量增速在不同年份波动较大,对公司的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产生一定影响;
2、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服务西北市场,2022年开始公司在甘肃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当地政府代建部分厂房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投资约12亿元固定资产建设了“年产20万吨(一期10万吨)风力发电关键部件项目”,项目于2023年3月建设完成并开始试生产,该项目配套10万吨铸造及10万吨精加工能力,有效地增加了公司的产能规模,缓解了在宁波地区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压力;
3、公司于2022年6月增加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宁波市鄞州区的实施地点;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等方面受到了制约,公司于2023年3月又新增宁波市象山县的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后,公司需进行土地招拍挂、项目环评等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环节的行政审批等手续,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部分生产线的安装相应延后。
综上,从募投项目实施以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宁波地区和甘肃酒泉地区形成了20万吨精加工产能规模,预计通过精益化生产后续再增加部分设备和设施,将会进一步提高公司精加工产能规模,基本达到了公司扩张产能的目标和有效地满足了市场需求。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审慎考虑,拟对“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四、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等情况重新论证,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如论证后公司决定不再投资建设本项目,公司将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募投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实施项目建设。“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存在终止实施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拟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根据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以及募投项目的最新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未经股东大会通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公司未来对募集资金投向实施变更,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六、公司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根据整体行业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以及募投项目的最新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