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864,749.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444,968.27元。
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768,807,919.85元,扣除2023年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313,064,450.9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共计564,608,218.83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47,825,048.49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172,67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293,578股,以
175,879,096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17,028.24元(含税),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70%,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3,417,028.24 | 313,064,450.90 | 270,582,87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8,864,749.88 | 389,926,477.32 | -298,507,456.0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47,825,048.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17,064,355.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6,761,257.0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17,064,355.14 | ||
现金分红比例(%) | 924.29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下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规范,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