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欧派(603208)_公司公告_江山欧派: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志杰)

时间:

江山欧派: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志杰)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志杰)

本人陈志杰,作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与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了解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了表决权,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本报告期履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志杰,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储备财务总监、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体系总监。现任苏州国科美润达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陈志杰777002

本人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与公司董监高进行积极讨论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参与事项决策,提出合理建议,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024年度,本人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陈志杰33011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充分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积极出席各项会议,仔细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资料,主动与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并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沟通、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途径,与公司董监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使用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3次,认真听取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目标、审计计划、审计工作的汇报。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就公司重要事项的审计过程、执行程序并结合行业现状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有效推进公司年度报告及时披露。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实地考察等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并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日常联系,并密切关注媒体、网络报道及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2024年5月15日,本人现场实地参观、考察了公司及江山生产车间、企业文化展厅、产品展厅,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公司通过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本人保持沟通交流,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月度情况,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与内外部

审计机构沟通的会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效保障与工作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一定的项目质量控制水平,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年薪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公司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在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与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了解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了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志杰2024年4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