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各位在任独立董事自查的结果
和公司评估和调查的情况,出具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董寅生先生、胡晓明先生、张建先生,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