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旅游(603199)_公司公告_九华旅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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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1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

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且文旅集团承诺认购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32%,文旅集团参与本次认购后,持有公司股份将超过30%,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投资者符合该情形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公司已与文旅集团签署《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且文旅集团已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文旅集团在本次发行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文旅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相关议

案进行了审核,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将回避表决。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免于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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