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603195)_公司公告_公牛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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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以71.73元/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10股,以85.75元/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60股,以63.06元/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2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1,077,590股变更为601,030,42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4月28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观海卫工业区东区三海路32号。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6月11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刘圣松、靳晓雪

4.电话:021-33561091

5.传真:021-33561091

6.邮箱:ir@gongniu.cn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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