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6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
(二)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3,756.48万元,含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金额33,747.9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7,973.07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36,842.07万元,存储于理财账户7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1,131.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2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4月16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开户银行 | 开户公司 | 募集资金专用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9006256013000016773 | 156,232,158.52 |
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 309006256013000028214 | 1,379,807.83 | ||
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2010122001058772 | 19,490,913.55 |
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31777840 | 42,763,177.21 |
宁波公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31897382 | 884,258.8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 31050170390000001203 | 245,895.93 |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050170390000001104 | 935,495.65 | ||
宁波公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1050170390000001202 | 4,426,691.00 | ||
宁波公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31050170390000001204 | 76,067.16 | ||
宁波公牛低压电气有限公司 | 31050170390000001191 | 1,595,445.20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550880217869400192 | 52,242,905.14 |
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512001040014218 | 83,650,994.33 |
宁波公牛电工销售有限公司 | 39512001040014382 | 2,091,995.64 | ||
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 39512001040014374 | 2,404,863.40 | ||
合计 | 368,420,669.39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47.99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566.98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66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开始前,公司已全额归还前次补流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91,13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2021年2月6日)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7亿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金额为9.1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券商理财)的余额合计为7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 |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聚益第22152号(中证500)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赢通系列中证500指数双鲨3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3,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金添利)D206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10,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光谱360翡翠19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1,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光谱360翡翠20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动系列自动赎回浮动收益凭证第72期(中证500看涨)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动系列自动赎回浮动收益凭证第79期(中证500看涨)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动系列自动赎回浮动收益凭证第131期(宁波)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金添利”D184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金添利”D191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6,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动系列价差浮动收益凭证第9期(宁波)(中证500看涨)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赢通系列中证500指数双鲨2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赢通系列中证500指数双鲨4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5,000.00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河路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合计
合计 | 70,000.00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因“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处于同一厂区,部分建设主体横跨同一地块,为便于相关产权证书办理,两个项目需合并备案。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合并,合并后名称调整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总投资额、预计投产时间及投资方向等均不变。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并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320.8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198.8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5,203.6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756.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2.8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75,452.86 | 75,452.86 | 75,452.86 | 5,643.71 | 30,592.09 | -44,860.77 | 40.54% | 2024年2月 | 不适用 | 否 | 否 |
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58,883.63 | 58,883.63 | 58,883.63 | 6,058.88 | 36,206.19 | -22,677.44 | 61.49% | 2024年2月 | 不适用 | 否 | 否 |
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115,203.61 | 115,203.61 | 115,203.61 | 15,400.29 | 47,496.41 | -67,707.20 | 41.23% | 2024年2月/2023年2月[注] | 不适用 | 否 | 否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6,035.00 | 16,035.00 | 16,035.00 | 791.93 | 9,554.26 | -6,480.74 | 59.58% | 2023年2月 | 不适用 | 否 | 否 |
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 否 | 84,745.75 | 84,745.75 | 84,745.75 | 14,304.02 | 39,907.54 | -44,838.21 | 47.09% | 2023年2月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合计 | — | 350,320.85 | 350,320.85 | 350,320.85 | 42,198.83 | 163,756.49 | -186,564.3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否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747.99万元和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 |
用566.98万元(不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66号)。
用566.98万元(不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566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开始前,公司已全额归还前次补流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91,13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2021年2月6日)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7亿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金额为9.1亿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2月;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2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15,203.61 | 115,203.61 | 15,400.29 | 47,496.41 | 41.23% | 2024年2月 /2023年2月[注] | 不适用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
合计 | — | 115,203.61 | 115,203.61 | 15,400.29 | 47,496.41 | 41.23%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因“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处于同一厂区,部分建设主体横跨同一地块,为便于相关产权证书办理,两个项目需合并备案。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合并,合并后名称调整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总投资额、预计投产时间及投资方向等均不变。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并为“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出具《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不发生重大变化 |
[注]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2月;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