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马科技(603181)_公司公告_皇马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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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马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8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新荣及马夏坤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5,4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5.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新荣、马夏坤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万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9%。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新荣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5,400,0005.5%IPO前取得:11,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400,000股
马夏坤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5,400,0005.5%IPO前取得:11,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400,00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实施了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王新荣不超过:1,200,000股不超过:0.429%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2019/12/23~2020/3/2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马夏坤不超过:1,200,000股不超过:0.429%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2019/12/23~2020/3/2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王新荣、马夏坤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除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需要本人公开发售部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在所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3)本人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4)若本人违背上述股份减持意向,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人将继续执行股份减持意向,或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股份减持意向。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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