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马科技(603181)_公司公告_皇马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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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马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6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000万股增加至28,000万股,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8,000万元;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4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量及其他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五)、(六)项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及为筹集回购资金而进行的再融资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五)、(六)项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及为筹集回购资金而进行的再融资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方案;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第(八)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支部的意见。(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方案;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第(八)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支部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最终以工商登记备案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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