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81 公司简称:皇马科技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17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重大规章制度。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同时,相关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会计管理、内部审计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实现了公司规范、安全、有效的运行。 根据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对于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权限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营业务活动风险。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 年 12 月修订)中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伟松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