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马科技(603181)_公司公告_皇马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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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马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3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皇马科技”或“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的要求,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变化风险,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计划对原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进行部分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3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1,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98.2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301.7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 年 8 月 18 日出具天健验〔2017〕32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根据《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将投资于“年产 8.5 万吨高端功能性表面活性剂项目”、“年产 10 万吨特种表面活性剂新型智能化综合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  项目  募集资金 环评核准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号 总投资  投资额 文号 年产 8.5 万吨高端功能性  虞经开区投资 虞环管(2016) 1 58,926.00 34,701.79  表面活性剂项目  [2016]13 号  3号 年产 10 万吨特种表面活  虞经信投资章 虞环管(2016) 2 性剂新型智能化综合技 7,500.00 7,500.00  (2015)07 号 1号  改项目  虞经信投资章 虞环审(201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00.00 5,100.00  (2015)06 号 5号  合计  71,526.00 47,301.79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原“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5,1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投资 5,1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100 万元,购置实验台柜、通风系统、小试装置、气相色谱仪、近红外光谱仪等仪器设备,对原有研发中心通风系统、供气系统、尾气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建成后将提升研发中心的综合创新实力;现拟变更为:土建 2200 万元,设备 2748 万元,其他 152 万元。新建科研仪器楼、科研实验楼、科研办公大楼 8,800 余平方米,改造原有科研大楼,购置实验台柜、通风系统、乙氧基化实验设备、酯化实验设备、环氧加成装置、DCS 系统、反应量热器、等离子体质谱仪、高效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等科研设备,项目建成后将提升研发中心的综合创新实力。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情况 原项目总投资 5100 万元,立项批准时间是 2015 年 8 月 5 日,实施主体是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 51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5100 万元,土建投资 100 万元,设备投资 4800 万元,安装费用 4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 万元,预备费 72 万元,计划到 2017 年 12 月完工,项目建成后将提升研发中心的综合创新实力。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为了提高公司研发能力,为后续研发工作做好准备,公司计划新建科研仪器楼、科研实验楼、科研办公大楼等建筑。 三、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变更后总投资 5100 万元,其中:土建 2200 万元,设备 2748 万元,其他 152 万元。新建科研仪器楼、科研实验楼、科研办公大楼 8,800 余平方米,改造原有科研大楼,购置实验台柜、通风系统、乙氧基化实验设备、酯化实验设备、环氧加成装置、DCS 系统、反应量热器、等离子体质谱仪、高效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等科研设备,项目建成后将提升研发中心的综合创新实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市场前景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可行性报告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确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变更实施内容后的项目已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在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虞经信章投资变更【2017】01 号。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对“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进行上述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6.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特此公告。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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