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603179)_公司公告_新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新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3179公司简称:新泉股份债券代码:113675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泉股份603179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高海龙陈学谦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
电话0519-851201700519-85122303
传真0519-85173950-23030519-85173950-2303
电子信箱gaohailong@xinquan.cnchenxueqian@xinquan.cn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公司汽车饰件总成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的车身系统,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汽车制造(C36)下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具体细分为汽车饰件行业。

(二)行业情况我国汽车产业2024年运行特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积极施策,及时出台“两新”政策,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汽车产业转型步伐加快,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产销稳中有进,表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2024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80.5万辆和387.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8%和3.9%;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场占有率达到40.9%,高于上年同期9.3个百分点。

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连续十八届(2007-2024年)被中国汽车报社评定为全国百家优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目前,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汽车饰件产品系列,主要产品包括仪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总成、门内护板总成、立柱护板总成、流水槽盖板总成和保险杠总成等,并已实现产品在商用车及乘用车应用领域的全覆盖。

(二)经营模式

1、设计模式

目前,汽车制造商通常将更多资源向整车设计、制造等方向倾斜,对于汽车饰件而言,为了提高新车开发和生产的效率,其更倾向于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交由具有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企业负责,由其提供某一类或全部内外饰件总成产品。本公司作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一员,其设计模式主要以与汽车制造商的同步开发为主,即公司根据汽车制造商对新车型的外观、功能、性能要求,由公司技术中心按照整车开发进度自主完成相关汽车饰件的同步研发,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创意设计阶段:公司根据汽车制造商的市场调研分析、潜在的客户群体和竞争车型分析等抽象要求,完成产品创意设计并出具平面效果图交由汽车制造商认可;随后完成由平面设计向3D立体设计的转化,在进行创意工程可行性论证后,最终完成1:1仿真模型的制作,并交付汽车制造商批准。

产品设计阶段:在汽车制造商完成对仿真模型的认可后,公司开发部门对模型进行表面数据采集,并根据车身、仪表、储物盒、中央控制面板、换挡机构、转向系统、空调等相关环境零件,完成各功能区域的划分和边界搭配方案;根据产品的功能、性能要求,完成3D产品结构设计和2D图纸设计;根据汽车制造商的参数、性能要求,完成CAE仿真模拟方案的制定及分析;完成样品试制以及相关设计验证实验,并提交汽车制造商批准。

工程开发阶段:依据汽车制造商批准的3D产品结构设计和2D图纸设计,开发生产用工装、模具,设计生产、交付流程,采购必要的生产设备及装配线,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能力培训。接着完成产品的试制、小批量试制,并会同汽车制造商对批量生产能力、生产过程质量保证能力、交付能力进行评估。

2、采购模式在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方面,公司的采购模式由采购部集中开发,各分、子公司分散采购组成。采购部集中负责新项目供应商的调查、资质评价、项目定点,并负责供应商从样件开发至批量达产的整个过程,供应商产品得到批量认可后,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与其签订《采购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和《价格协议》,并交由各分、子公司物流部自行批量采购。分、子公司必须从采购部筛选的供应商处进行物料采购,根据销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等编制采购计划,据此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跟踪到货情况。最终采购部负责集中收集供应商的交付及时率、质量合格率及服务水准等信息,进行供应商业绩评价和处理。

其他零星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价格审批制度》进行采购,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相关采购工作进行核查。

3、生产模式

产品设计完成并通过客户审核后,公司将与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合同,并安排公司本部或相应分、子公司的生产部门接收客户订单,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据此确定生产计划,每月将根据客户的产品订单进行产品生产排期,并组织人员进行产品生产。对于产品总成所需的单元件产品,公司采取外购或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方式,公司对其质量和供货进度予以控制,以确保公司更加专注于核心饰件产品的生产及饰件产品的模块化总成。

4、销售模式

公司首先接受汽车制造商的潜在供应商审核和供应商工程技术能力审核,通过后进入其供应商名录;汽车制造商向公司发放询价包,公司向其提供技术方案描述,由汽车制造商工程技术部门和质保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入投标环节,公司在中标后与汽车制造商签订定点意向书或者开发协议,之后开展产品开发工作,在产品开发完成并获双方认可后,公司与汽车制造商签订销售合同;汽车制造商按照其自身生产计划安排相关饰件总成产品的采购计划,并向公司下发订单,公司每月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并直接销售给汽车制造商。

(三)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汽车饰件领域,一直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企业发展目标,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是国内少有的凭借靠自身技术和经营积累逐步发展壮大的本土汽车饰件企业。虽然在我国汽车饰件行业发展初期,跨国饰件供应商在我国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凭借外资方在技术、资金、管理以及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公司经过十数年间不断的工艺改进与产品创新,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本,在新品开发、质量管控、供货速度等方面,已形成了与外资、合资零部件企业角力的实力与优势,尤其是在汽车仪表板总成领域,公司凭借本土化优势,能够自主深入发掘国内汽车消费者对于仪表板外观、性能、功能方面的差异化需求,并参与整车企业新款车型仪表板总成的设计与开发。

目前,公司与一汽解放、北汽福田、陕西重汽、中国重汽、东风汽车等国内前五大中、重型卡车企业,以及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理想汽车、上海汽车、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广汽集团、比亚迪、蔚来汽车、小米汽车、长安福特、江铃福特、长城汽车、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等乘用车企业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跻身国内第一梯队饰件供应商行列。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汽车饰件广泛应用于各类汽车领域,因此汽车工业发展直接影响饰件产品的市场需求。汽车工业具有产业链广、关联度高、就业岗位多、消费拉动大等特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汽车工业的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汽车工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受益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汽车千人保有量仍有较大空间、消费升级需求显著以及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等有利因素影响,预计我国汽车行业将进入长期稳定增长的发展阶段,为汽车饰件行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总资产15,912,247,704.5713,447,165,075.6718.339,336,581,80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05,591,115.604,957,450,933.6713.074,079,402,910.30
营业收入13,263,789,037.5910,571,883,599.8725.466,946,694,96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6,635,555.52805,532,030.1121.24470,535,77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9,052,440.92804,449,010.4420.46463,137,256.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3,221,243.64589,994,936.32119.19755,472,285.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9917.73增加0.26个百分点12.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001.6521.210.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001.6521.210.97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3,046,997,609.243,117,088,788.873,440,950,364.983,658,752,27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175,896.46206,486,489.03274,918,819.30291,054,35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2,016,901.66208,514,724.80251,331,882.86307,188,931.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169,631.94572,092,154.78-238,193,546.20852,153,003.1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53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81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0127,153,57226.09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唐志华054,007,46011.080质押18,000,000境内自然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937,80015,946,8273.2700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251,52410,280,8772.1100其他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9,259,1369,259,1361.9000其他
唐美华09,053,7201.8600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04,3006,182,7321.2700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汇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990,4374,911,5871.0100其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900,2384,900,2381.0100其他
鹏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鹏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3,261,4634,893,4841.00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关系: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志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美华与唐志华系姐弟关系,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9.12亿元,同比增长18.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6.06亿元,同比增长13.07%;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7亿元,同比增长21.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69亿元,同比增长20.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3亿元,同比增长119.1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