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独立董事徐国彤先生和非独立董事黄明雄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傅元略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陈胜群先生、独立董事颜世富先生和非独立董事林凯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陈胜群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召开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有关会议审议情况等如下:
1.2024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有关进展沟通情况呈报的议案》。
2.2024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
3.2024年4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8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年10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及职业道德规范,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年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认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公司内控完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项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根据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审计部门全面有效履行职责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对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调整事项已经做了充分的披露,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外部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了内控体系有效性测试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的各方面发挥了有效的控制和防
范作用,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多方意见,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审机构的沟通及审计工作的配合,督促相关部门提供审计材料,提高年度审计工作效率。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的发挥了审查和监督的作用。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更加恪尽职守,督促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密切关注并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傅元略徐国彤黄明雄
陈胜群颜世富林凯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