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
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23年
月,公司与上海芳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芳芷”)签订了《关于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6,650万元的价格收购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视康”、“目标公司”)100%股权,上海芳芷承诺目标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万元、
万元、
万元,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350万元。若青岛视康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上海芳芷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补足。业绩承诺期届满,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二、业绩承诺实际完成及补偿情况青岛视康业绩承诺期内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际完成的业绩分别为
424.81万元、
519.97万元和
358.42万元,累计完成业绩1,303.20万元,累计完成
96.53%。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青岛视康2024年
月
日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评估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收购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财字(2025)第40031号),含商誉的资产组减值
345.72万元,公司按《股权转让协议》,应收业绩补偿款
46.80
万元已于2024年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