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603167)_公司公告_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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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10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对239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3,437,100股(其中1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400股,剩余22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62,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6月9日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股本总数将变更为46914.450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至46914.45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5月24日和 2022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需债权人知悉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2号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邮编:264000

3、联系人:周彬

4、联系电话:0535-6291223

5、传真:0535-6291223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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