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59.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12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序号 | 账户开立方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1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13165101040037977 | 1,388,128.71 |
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1402000229100046744 | 2024年已销户 |
3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 117010100100608934 | 19,336,614.38 |
4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8111301012500806005 | 2024年已销户 |
5 | 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NRA13165114048400188 | 90,629.09 |
合计 | 20,815,372.18 |
说明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汇兑损失支出等之后的净额
394.52万元,不存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为美元账户,该账户余额已根据2025年
月
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117010100100608934”余额中包含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截至2025年
月
日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1,9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主要系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主要系项目尚在
建设期间,尚未投入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变更情况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前承诺投资 | 变更后承诺投资 |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 变更原因 | 相关披露情况 |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 132,823.43 |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 132,823.43 | 93.02 | 注1 | 注2 |
注1:在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干散货船舶交易价格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规划购买的超灵便型干散货船舶数量由10艘增加至13艘。变更后的“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计划通过新造或购买的方式,购置13艘超灵便型干散货船,总投资金额168,870.9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2,823.43万元。
注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前承诺投资 | 变更后承诺投资 |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 变更原因 | 相关披露情况 |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2,176.57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2,176.57 | 1.52 | 注1 | 注2 |
注1: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子项目构成,并调整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注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情况。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117.4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351A016466号)。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前述额度和期间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金融机构产品。在前述额度和期间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金融机构产品。在前述额度和期间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产品余额为1,900.00万元。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153,753.1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2,793.2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0,962.49万元,因“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3.6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687.0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1.1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及进行现金管理,并将
继续投入到募投项目中。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2.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但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建设将为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提供坚实基础,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的原因“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运营初期实现效益低于预期,一方面系公司所处的干散货航运业具备显著的周期性特征,近三年海运市场价格水平呈现一定的波动性,项目运营初期各年度平均市场价格水平整体低于前期预期,另一方面系公司逐步投入资金购置船舶并陆续安排新购船舶进坞开展全面检修保养并充分更新物料备件,以保障船舶在未来运营期内持续良好运行,因而募集资金所购船
舶在运营初期的船舶维修及物料备件支出较多、船舶有效运营天数低于预期,船舶运力效益尚未完全释放。
八、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内容对照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附件1:
附件1: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截止日: | 2025年6月30日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3,753.1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40,962.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2023年: | 105,616.6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24年: | 34,421.54 | |||||||||||||
2025年1-6月: | 924.28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的差额
的差额 | ||||||||||||
1 |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 132,823.43 | 132,823.43 | 132,679.74 | 132,823.43 | 132,823.43 | 132,679.74 | -143.69 | 2025年3月 | ||
2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2,176.57 | 2,176.57 | 489.55 | 2,176.57 | 2,176.57 | 489.55 | -1,687.02 | 2026年12月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7,793.20 | 7,793.20 | 7,793.20 | 7,793.20 | 7,793.20 | 7,793.20 | - | 不适用 | ||
合计 | 142,793.20 | 142,793.20 | 140,962.49 | 142,793.20 | 142,793.20 | 140,962.49 | -1,830.71 | |||||
说明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二、2。说明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558.75元,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109,599,572.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1,986.47元。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附件2
附件2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截止日: | 2025年6月30日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6月 | |||||||
1 |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25年,税后内部收益率13.34% | 不适用 | 4,029.32 | 23,322.06 | 6,704.41 | 34,055.80 | 否 | |||
2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说明1:“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的原因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七、4。说明2:“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但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建设将为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提供坚实基础,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说明3:“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说明4:本公司2023年12月12日公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为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和税后内部收益率,公司用以计算前述指标时预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1,430.87万元、17,715.97万元和20,410.59万元。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