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讨论: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4元(含税),并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权益分派实施。
根据《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具体如下: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1.6元/份调整为
111.21元/份;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4.17元/份调整为73.78元/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5.77元/份调整为55.38元/份。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帆先生因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林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执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鉴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761份。
本次注销不影响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1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相关手续。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06,712份,行权价格为73.78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考核期已于2025年6月2日届满,根据《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收益进行归属,可归属于512名持有人(其中:境内持有人445名,境外持有人67名)的份额共计754,458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18.94%,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因离职而失去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因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为C导致持有人所持的未能归属的部分,其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