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603129)_公司公告_春风动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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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家华)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领域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家华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历任重庆市油脂公司财务主管、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自2021年5月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人员,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4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2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包括2次现场会议和6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共审议通过52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3次,会议出席率均为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一名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4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

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人关注中小股东在媒体等互动平台与公司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保持高度关注。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线上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等专题课程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相关的专业讲解,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预计与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相关交易价格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均履行回避义务,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均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按照程序在第六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聘任高管人员。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进行了认真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六)其他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公司及相关方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也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诚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2024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任家华2025年4月16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杰)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杰,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秘,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自2021年12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人员,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4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2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包括2次现场会议和6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共审议通过52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3次,会议出席率均为1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2024年本人就公司经营战略、提名董事和高管的程序、ESG发展规划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4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人关注中小股东在媒体等互动平台与公司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保持高度关注。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本人参加了上交所线上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等专题课程;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相关的专业讲解,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预计与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相关交易价格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均履行回避义务,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均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按照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进行了认真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取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六)其他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公司及相关方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也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诚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2024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杰2025年4月16日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国华)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国华,男,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律专业,一级律师。历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等。现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自2021年12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人员,不在春风动力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风动力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4年,春风动力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22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包括2次现场会议和6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共审议通过52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并出席股东大会2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春风动力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作为一名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就股权激励考核程序、薪酬制度与发放程序、提名高管程序、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与制定等议题与其他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提交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职,做到了会前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体资料并进行研究,详细了解议案背景情况,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对公司各项决策事项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4年,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

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人关注中小股东在媒体等互动平台与公司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保持高度关注。

3、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本人参加了浙江证监局组织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座谈会、上交所线上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等专题课程;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任职相关的专业讲解,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春风动力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预计与杭州誉鑫摩范商贸有限公司、苏州蓝石新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交易的运营模式;相关交易价格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进

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均履行回避义务,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均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会前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本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按照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进行了认真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提取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并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完全采纳。

(六)其他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公司及相关方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也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诚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为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感谢公司在2024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国华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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