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33,325,314.37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71,761,328.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8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52,577,6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7,424,002.5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87,424,002.55元(含税),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91%。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87,424,002.55 | 314,978,275.04 | 212,140,369.83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71,761,328.04 | 1,007,519,139.18 | 701,366,297.5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033,325,314.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14,542,647.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60,215,588.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14,542,647.42 | ||
现金分红比例(%) | 105.12%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
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