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
月
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4,883,436.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6元(含税)。截至2025年
月30日,公司总股本539,170,5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460,841.61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0,350,350.87元(未经审计)的比例为4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