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证券简称:康尼机电公告编号:2025-017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0,829,116.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72,552,120.03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35,688,793.30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扣除回购专
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849,448,273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12,362,068.25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5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339,964.7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2,702,032.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89.1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12,362,068.2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53%。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司法执行收回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12,362,068.25 | 179,276,205.0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0,829,116.28 | 348,733,121.70 | 268,487,504.2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935,688,793.3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91,638,273.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22,683,247.4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91,638,273.2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121.37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资金需求、股本规模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分红政策、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专门会议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股本规模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在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时,事先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其决策程序及机制与《公司章程》等规定相符合。一致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