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58.25万元,同比下降2.63%;发生营业总成本28,471.13万元,同比下降5.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1.57万元,同比上升163.84%,影响利润增长的因素主要是公司处于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101号土地被政府征收所获得的补偿净收入4,927.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634.75万元,同比下降8.27%,主要是期间费用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57,754,091.77元,同比上升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88,926,140.65元,同比上升3.2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6元,同比上升160.00%。
随着国内外人工智能浪潮的兴起,算力跃升成为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背后的竞争焦点。依托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核心管理团队深耕IT行业20余年,对IDC、ISP、云计算、算力、人工智能等领域所具备的深刻理解,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规划转型,发展算力业务,推动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超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超算总资产987.79万元,净资产908.4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5万元,净利润-91.55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10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同时由第六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平稳过渡,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战略决策的稳定执行。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共审议议案53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届次 | 审议的议案 |
2023年1月19日 | 五届九次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年4月7日 | 五届十次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 ||
2023年4月26日 | 五届十一次 | 《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 ||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年8月17日 | 五届十二次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2023年9月28日 | 五届十三次 |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年10月27日 | 六届一次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3年三季度报告》 | ||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年11月19日 | 六届二次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23年12月19日 | 六届三次 | 《关于终止收购TD TECH HOLDING LIMITED 51%股权的议案》 |
《关于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三)2023年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1、提议在2023年2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提议在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提议在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在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公司本报告期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许广彬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陆君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庄盛鑫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曾广锋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郭晓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张华林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李若山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朱根林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陈国良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王鸿祥 | 是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高华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侯铁成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陆健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蒋华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丁琛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各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内幕信息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安全。
四、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保持现有油墨业务的稳定经营,继续推动募投项目建设
加快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
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在2024年第三季度完成生产线设备安装清洗调试、办公和生活区装修、准备试生产资料,预计在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试生产以及项目整体综合验收,投产使用。
2、推进战略规划转型,积极发展算力业务,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算力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计划,在业务发展初期(2023-2025年)以算力租赁为主要经营方向,同时积极投入全国一体化算力集群、全国一体化算力平台的建设布局,在生态与技术双维度打造市场竞争护城河;在发展中期(2026-2028年)将主要经营方向转向智算中心集群建设、算力调度,并提升利润率和细分市场占有率。
特此报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