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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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

1.5元,本次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951,130.98元,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95,113.1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793,942.93元人民币。

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30,184,009.80元(含税)。本次不实施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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