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公司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定价公允。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相关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 | 2022年度预计 | 2022年度 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关联交易 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朱法君 | 180,000.00 | 171,428.57 | / |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766,799.31 | 有关包装桶需求量减少 |
合计 | 3,180,000.00 | 938,227.88 | / |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庄盛鑫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18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是基于2023年双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作出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是基于2023年双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作出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是基于2023年双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作出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庄盛鑫先生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做出的预计。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 | 占同类 | 本年年初至披 | 2022年实 | 占同类业 | 2023年预计 |
三、关联方介绍
(一)朱法君
姓名:朱法君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关联关系:朱法君系公司大股东朱君斐之弟,公司董事、总经理庄盛鑫之舅。
(二)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嘉合”)法定代表人:章祖锡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双浦村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要财务数据:台州嘉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851.90万元,净资产1,004.0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2.94万元,利润1.56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樊家驹先生、朱君斐女士分别是公司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的岳父岳母,台州汇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将其持有的台州嘉合的26%的股权转让给章祖锡,并于2021年5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2021年5月13日之前,樊家驹先生、朱君斐女士与台州嘉合的股权投资关系如下:
额(万元) | 业务比例% | 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际发生额(万元) | 务比例% | 于2022年实际差异原因 |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朱法君 | 18 | 29.80 | 0 | 17.14 | 29.80 | / |
合计 | 18 | 29.80 | 0 | 17.14 | 29.80 |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台州嘉合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台州嘉合在过去12个月内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统计至2022年5月。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多年向关联方朱法君租赁房屋,在潮州潮安地区建立办事处使用,是为公司在该地区发展业务所必需。
台州嘉合的主要经营业务为是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公司与台州嘉合进行合作有利于拓展公司原材料业务采购渠道,降低采购环节的费用成本。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