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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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1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拟全部投向“收购TD TECH 51%股权”项目。本次募投项目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该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发行预案披露的募投项目,在我会核准或注册之后实施,或者该项目的实施与发行获得我会核准或注册互为前提,可以不再适用《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鉴于上市公司本次收购TD TECH 51%股权的实施以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本次收购TD TECH 51%股权无需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根据TD TECH公司章程(Memorandum and New Articles ofAssociation),约定了股东的优先受让权条款。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取得TD TECH少数股东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承诺文件,本次募投项目存在少数股东主张优先受让权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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