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3年3月30日

东方材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 简 称:东方材料股 票 代 码:603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1层1号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8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3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材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交子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公司、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百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4RUK91X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7日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2020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6日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8层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50.00%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9,90049.90%
3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0%
合计--100,000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刘征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运作需要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0,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执行前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67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06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2月11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股东成都交子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0,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670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的明细如下:

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2023.3.6-2023.3.2939.61-46.07738,7000.367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形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东方材料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签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
股票简称东方材料股票代码603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1层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持股数量:10,800,000股 持股比例:5.3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持股数量:10,061,300股 持股比例:4.9999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29日 方式: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减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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