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166,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0%。
●本次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
股东名称 | 许广彬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25,458,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2.3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2.65%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3月20日 |
持股数量(股) | 60,166,793 |
持股比例 | 29.9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存在后续质押的计划,许广彬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