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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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2-2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于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刘润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由于工作调整,指派邱小娇接替刘润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小娇,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于2019年加入容诚事务所并执业至今,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人复核人邱小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8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邱小娇及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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