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
为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各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 2亿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 0.672亿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1亿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3亿 |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实际授信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自有资产抵押情况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拟以自身资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2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金融机构 | 用途 | 抵押资产名称 | 抵押资产评估值 |
1 | 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 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 土地和房产 | 1.25亿 |
抵押资产的银行评估值为1.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4.93%,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8.29%。
三、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樊家驹
4、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伍佰柒拾壹万叁仟壹佰贰拾柒元捌角叁
5、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2日
6、营业期限:2007年03月22日至2057年03月21日
7、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环保型溶剂油墨、聚氨酯胶粘剂;甲苯、二甲苯、异丙醇、乙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2-丁酮、4-甲基-2-戊酮的批发(直拨直销售)。环保型水性油墨、PCB电子油墨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原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354.97万元,负债总额14,531.04万元,净资产45,823.9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9,356.66万元,净利润2,989.62万元。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