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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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2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许广彬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政府征收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资金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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