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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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1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系正常经营行为,定价公允。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相关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庄盛鑫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经营相关,充分考虑了交易的公平公允性和审慎性,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二)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30019.81%38.9000
合计30019.81%38.9000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48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双浦村经营范围: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关联关系介绍

樊家驹先生、朱君斐女士分别是公司总经理庄盛鑫先生的岳父岳母,台州汇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将其持有的台州嘉合的26%的股权转让给章祖锡,并于2021年5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2021年5月13日之前,樊家驹先生、朱君斐女士与台州嘉合的股权投资关系如下:

60% 40%

26%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台州嘉合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台州嘉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132.05万元,净资产

907.0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9万元 亏损22.93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包括但不限于20L华光桶、4L白扁听、AD502小口桶、

0.37L小圆听。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实际需求签署订购合同,定价依据为按照不同品种市场

樊家驹朱君斐

台州汇聚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嘉合包装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48价格为基础确定、以实际结算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台州嘉合的主要经营业务为是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公司与台州嘉合进行合作有利于拓展公司原材料业务采购渠道,降低采购环节的费用成本。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相关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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