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东方材料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1年5月21日

东方材料:东方材料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2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3点 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天元路58号台州旗隆万豪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12.01许广彬
12.02庄盛鑫
12.03陆君
12.04丛培勇
12.05郭晓
12.06曾广锋
1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13.01李若山
13.02陈国良
13.03朱根林
14.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14.01孙国磊
14.02张银滨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110东方材料2021/5/17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1)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8楼;

(2)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3、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576-84275888,0573-88366244,电子邮箱:aabb3012@qq.com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1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12.01许广彬
12.02庄盛鑫
12.03陆君
12.04丛培勇
12.05郭晓
12.06曾广锋
1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13.01李若山
13.02陈国良
13.03朱根林
14.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14.01孙国磊
14.02张银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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