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家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