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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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0二0年九月二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0年9月2日下午14:30

会议地点:

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二、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

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

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六、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

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

相关。

八、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二、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767,410.93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1,595,484.5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3,483,959.11元。公司盈利状况良好,发展稳定。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下,为提高对投资者的回报,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决定实施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拟以本次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7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38,808,012.6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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