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第四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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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1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樊黎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42)。

2、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45)。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40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董事会决定,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名单,每10股派发现金2.7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38,808,012.6元(含税)。本次不实施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0-043)。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计划于2020年9月2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桐乡市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46)。

三、备查文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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